“金洲”牌管材被授予国家免检产品称号
2007年12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公布了2007年度“国家免检产品”目录及其生产企业名单,金洲集团生产的的塑料管材——给水用聚丙烯管材、给水用聚乙烯管材、燃气管,被授予“国家免检产品”,这是本公司继2005年度钢塑复合管(给水涂、衬塑复合管)、镀锌钢管(低压流体输送焊接钢管)后获得的又一项殊荣。集团公司周新华总裁出席了这次颁证大会,并上台领取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产品质量免检证书”荣誉。
出席这次大会的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等国家和中央有关部门的领导,国家质监总局局长李长江在会上讲了话,全国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1000多家企业参加了这次大会。这次国家免检产品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监总局令第9号)和《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国质检监[2007]176号)的有关规定,经过企业自愿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社会公示和国家质监总局审定,决定授予1302家企业申报的产品获得国家免检产品资格的。
“国家免检产品”是目前我国最高层次的质量信誉,是国家政府部门用政府信誉向消费者做出的产品质量承诺和保证。凡是参加免检评选的产品都必须符合相当高的条件,被设置了较高的门槛。“金洲”牌塑料管材入选为“国家免检产品”,意味着在今后三年(免检有效期)内,不论是生产领域还是流通领域,均可免除国家、省、市、县等各级政府部门对其进行的质量监督检查,这是国家质量权威机构对“金洲管材”质量过硬的一种信任和支持,也是金洲长期以来坚持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坚持不懈地实施品牌战略工程的回报。
对于获得国家免检的殊荣,金洲集团的管理层和广大员工更多的是把它理解为一种鼓励和鞭策,今后将继续秉承“品质创品牌,品牌占市场”的理念,以取得免检证书为起点,一如既往地严把质量关,以无愧于免检产品的称号。
“金洲”牌管材荣获国家免检产品称号